专业营养师搭配月子餐、24小时一对一母婴照护、上百种产后康复项目……近年来,以提供营养餐食、母婴护理、产后康复等“一站式”产后康养服务的月子中心颇受市场青睐。然而,有读者反映,一些月子中心存在护理人员操作不规范、超范围提供医疗服务导致母婴健康受损等问题。
今年1月6日,广东茂名一名出生9天的女婴在月子中心疑因工作人员处理吐奶时操作不当窒息离世;1月7日,陕西西安一名未满月的婴儿在月子会所从月嫂怀中跌落在地,造成创伤性脑损伤。
月子中心的照护人员分为护士和月嫂两类,护士负责产妇伤口护理、母婴健康监测等,必须持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护士资格证、执业证。月嫂负责婴儿喂奶、清洁等日常照料,更多依靠经验积累。尽管大多数机构在招聘时都要求月嫂持有母婴护理师证或育婴师证,但由于没有明确的行业标准,一些月嫂只需通过机构内部培训、考核就可上岗。
此外,月子中心的应急预案也相对薄弱,在应对呛奶窒息、突发高热等新生儿急症或产妇突发状况时,大多数月子中心的急救设备、药品配备和人员应急处理能力不及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
还有读者反映,有些月子中心并无医疗资质却以“产后康复”项目为名提供实际上的医疗服务。
去年10月,江苏无锡的邓女士在无锡一家母婴会所坐月子时,被推销购买了骨盆闭合、腹直肌闭合、盆底肌修复等被称为“产后黄金三项”的产后康复项目。邓女士告诉记者,在按摩了几次后她感到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发现是按摩不当所致。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所谓的“产后康复”项目既具有生活保健的特点,又可能涉及专业医疗操作,其性质较为模糊。据业内人士透露,额外收费的产后康复项目是月子中心的重要利润来源,因此会以各种话术推销。
“月子期间产妇身体虚弱,剖腹产的产妇伤口还没愈合,贸然做修复容易造成损伤。”一位三甲医院的产科副主任医师介绍,骨盆变形、腹直肌分离、盆底肌松弛是女性生产后常见的健康问题,是否需要做康复治疗应根据专业的检测评估,即便要做也建议至少在生产42天之后。
月子中心的超范围经营,导致其业务范围涉及多个监管部门,也给消费者维权造成了困扰。
甘肃临夏读者马先生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投诉称,去年11月,其妻子在接受临夏享悦时光月子中心“产后康复”服务时,导致韧带炎、隐性脊柱裂等损伤。为此,马先生向临夏市卫生健康局投诉,却被告知该月子中心从事的是母婴生活护理服务,不属于医疗机构,所用的“温养仪”也不是医疗器械,未发现诊疗行为,不予受理。
还有月子中心就设在医院内,却并不属于医疗部门。有读者选择的云南新昆华医院产后康复中心,是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新昆华医院的“特色中心和科室”之一,位于医院住院楼中。其宣传页面也多次强调依托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产科、儿科的专家资源。然而出现纠纷维权时,该读者却被告知:“新昆华医院产后康复中心属于云投集团下属医投下属新昆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产后康复中心(非医疗部门),是在民政局备案,既不由省卫健委管理,昆明市也无管辖权。”
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法学教授邓勇认为,对月子中心的定性归类与其实际提供服务的脱节,是造成机构“打擦边球”、消费者维权被“踢皮球”的核心症结。“我国现行分类将月子中心归为母婴生活护理或家政服务类,仅准许提供基础照护、食宿服务。但市场有类似医疗服务的需求,导致一些机构推出产后康复、催乳、伤口护理等涉医疗属性的服务,由此形成资质与服务不匹配的矛盾。”
此外,我国尚未形成全国统一的月子中心准入和运营标准。邓勇指出,市面上的月子中心多提供餐饮、住宿、母婴照护、消费医疗等多种服务,分属食品药品监督、文旅、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多部门监管,“导致涉医疗擦边纠纷时,卫健部门以‘非医疗机构’为由不受理,市场监管则以‘涉医疗范畴’为由难介入,看似多头监管,实则多头失管。”邓勇说。
专家建议,有关部门可制定和加强母婴护理场所卫生、人员、服务等统一管理标准,提升服务的整体透明度。还应尽快出台月子中心相关管理办法,明确其“母婴照护服务机构”的专属定性,划定核心服务边界,厘清各部门监管职责。还有读者建议,建立月子中心分级准入与资质审核制度,对只提供基础照护、食宿服务的机构和能够扩大范围进行类似医疗服务的机构分类施策,精准监管,以保障消费者权益。(记者 胡笑源)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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